新时代文明实践|《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》研训活动
作者: 周曼 | 发布时间: 2019/10/18 8:23:10 | 1500次浏览
陶行知先生曾经说过:“学高为师,身正为范。”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不断加强自身的行为修养,弘扬新风正气,提高教师自身修养,规范教师从教行为,江宁区湖山北路幼儿园于2019年10月18日开展了学习省教育厅印发的《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》的研训活动。
该细则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,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和基本底线,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,塑造教师美好形象和社会声望的重要举措。全体教职工要时刻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自觉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,不断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,凝聚师德正能量。
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,教师们深受启发,并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人民教师。